近日,格坎顿帝国的贵族们皆是处在惶惶的不安之中,只因帝国最权势滔天、兢兢业业的公爵大人崇锦已经两个月不理政务了。

    老费舍尔公爵是平民出身,但是战功显赫,在他的带领下格坎顿帝国军扭转败势,一鼓作气夺回了被联邦占领的八个城邦后连下十城,创造了载入史册的军事神话,因而国王破例,将由皇室近亲垄断的世袭公爵授予了费舍尔家族,成为了唯一的平民公爵,直接负责帝国军队。

    出于忌惮与笼络的考量,皇室与费舍尔家族联姻,老费舍尔公爵的女儿崇岫成为了埃兰皇室的第二任王妃,两年后诞下皇长子伯尧,极大提高了费舍尔在上层贵族间的声望与地位,顺理成章地侵入了由血脉垄断的皇室统治阶级中,使得费舍尔家族煊赫国都。

    这些军事与政治方面的顶级资源在老费舍尔公爵去世后便由其子崇锦继承,他不但直接统领帝国最精锐的部队第二兵团,还掌握了帝国政治决策的话语权,可以说整个帝国几乎都在这位年轻的公爵手中。崇锦并没有滥用这令人忌惮的权利,相反,在参政的七年中,他大大小小共提出了两百多个议案,将帝国中蛀虫般的世袭制贵族和狼子野心的封地领主们整治了一番,缩减封地、严惩犯罪、严禁逾矩,从不徇私,对于贵族们的讨好贿赂更是油盐不进,被众人喻为帝国的顽石,但这块顽石同时也是摇摇欲坠的帝国大厦中最稳固的支柱。

    目前国王驾崩,皇权动荡,刚刚成年的皇长子伯尧显然难当大任。但由于他是崇锦最疼爱的侄子,众人相信崇锦定会继续兢兢业业地经营着帝国,让他们至少能延续三十年平稳纵欲的生活。

    然而,变故发生了。平日行程满满,总是天不亮就外出理政的崇锦在两个月前突然闭门不出,对外宣称染上重病,需要修养。但是一个个人精似的贵族早就打探到崇锦在这期间私下频繁出入于早就被他明令禁止的声色场所之中,似乎是在物色一个称心的侍奉。

    原本众人只是以为崇锦由柳下惠异变为西门庆有点面上挂不住,因而暗中猎艳,还觉得有机可乘般赶忙往公爵府中送人,希望能够讨得崇锦欢心。他们送去的皆是样貌百里挑一的美人,有的被留下,有的被送回,有的留下几天后被遣散,皆由府中的管家出面,崇锦从未有过任何暗示或是表态,众人皆是摸不透崇锦的心思,只是源源不断地往公爵府中送人。

    而此时事件的主角正悠闲地躺在自家的温室花园中看书,看的不是什么经纬巨着,而是流传于民间的皇子伯尧与教会大祭司廿尔青的爱恨纠缠故事。崇锦并没有在意二人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而是着眼于占了全篇七成的情色描写,其花样之多,措辞之大胆,让崇锦叹为观止。

    他正看到兴头上,突然余光扫到有外人进入花园,不慌不忙却动作迅速地将《帝国日报》覆在了书外,然后躺下。老管家担心他出事,时不时就派人来看看他。

    其实,公爵大人真的出事了。在他二十七年的人生中,一直有一个明确的目标,要努力建设更好的帝国,但是在两个月前的某一天,崇锦看着眼前繁复的公文和手边堆积如山的文件,第一次产生了一种名为厌倦的情绪。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花费如此大量的时间办公,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公正合理、不掺私心地处理一切,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把建设帝国作为人生的目标。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仿佛自己就是一只被引线放得很高的风筝,可是线突然断了,现在该去哪,该风筝自己思考了。

    找寻人生的意义对于有着数不尽的财产和至高权力的崇锦来说是容易的,他可以自由、任性地去享受各样的人生,但是在行军打仗的途中、在治国理政的过程中、在虚与委蛇的交际中,他已经见过太多了。他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进行和研究,最终确定了目前他最感兴趣的事情——性。契机其实很简单,不过是一本混进科研论文中的色情,但是其中对性事大胆放纵的描写和过程中如登极乐的感官体验的渲染一下就抓住了崇锦,然他对性有了强烈的好奇心与体验欲。

    在确定了当下的目标后,有着极高执行力的他当晚就去了隐匿在国都阴影处的会所,打算找一个合眼缘的床伴。可惜过程并不顺利。顶着一张蝉联民众自发组织的帝国美貌评选会亚军出色皮囊的崇锦,眼光高是不受控制的,难得有长相入眼的,身材又不甚令人满意,挑挑拣拣一番后他无功而返,并且接连几天都是如此。帝国贵族送来的人品质更高,但是崇锦就是没理由地没兴趣,感觉还不如看色情来得畅快。难得的一点收获是在筛选大量的数据样本后,崇锦至少确认了床伴的性别——男人。崇锦为数不多的自渎体验并算不上好,因而他选择以另一个一直被自己忽视的女性生殖器官来取乐,他倒是要看看,究竟有没有中写得那么舒服。

    仰躺着的崇锦眯着眼睛望着玻璃彩砖折射出的光影,他还在烦恼如何找到这样的一个契合自己需求的男人,突然感觉脚背上一凉,不知溅上哪里来的水珠。他坐了起来,在逆光中看见了一个高大的背影,正在给新栽的花木浇水。

    是个生人,最近宅邸中是来了不少的生人。崇锦认为男人是不知道哪个亲王侯爵送来的礼物,当下兴致来了,便把人唤到了跟前。男人似是有些意外见到崇锦,但还是恭敬地对他行了个礼,目光所及不过几条隐约在透白下的青色血管。他在崇锦的要求下抬起头,莫名地在崇锦眼中看到了惊喜与满意的情绪。

    男人很高,若以温室中的瓷砖为参照,目测有一米九,比自己还高了一个头,像是一座山,用阴影就可以将自己完全覆盖。身上穿的不过是最普通的白色背心,露着肌肉线条流畅的臂膀,工作时沾染上的水珠与沁出的汗珠将衣物侵成了半透明,隐约出腹肌与胸肌的轮廓,一副健壮又不夸张的身体,完美地彰显了男性所具有的力量感。

    找不到拖鞋,崇锦所幸就没站起来,他让男人跪到自己的面前,踩上了男人的腹肌,稍稍用力,毫不客气地用脚丈量、评估着眼前的这具身体,“会服侍人吗?”